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10月13日-14日,由辽宁大学经济学部主办,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承办的“2023年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举行。来自美国、韩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大陆的二十余位顶尖学者共聚一堂,围绕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中国经济研究院、李安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等近80位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并发表了题为“中国经济新发展理念”的主旨报告。报告结合全球背景分析了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指出中国在生产率、产品质量以及价值链等方面呈现出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特征,并针对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对外开放、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该环节由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院长李建培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的学术及政策研讨部分共包含六个单元。会议第一个单元为“产业组织的前沿进展”主旨演讲,由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王晓辉副教授主持。波士顿学院小石秀夫教授的报告探讨了有大量竞争团队生产者的市场,指出当每个企业类型的可实现的收益集合是紧集的条件下,市场存在自由进入均衡,该均衡中,相同类型的玩家会有不同的收益。南方科技大学孙宁教授基于“约束条件下的工作匹配”和“有补贴和税收的工作匹配”两篇文章,报告了不可分割资源市场中的两大类政策干预对匹配结果和效率的影响。
会议第二个单元为“产业组织的前沿进展”的展示,由辽宁大学李安民经济研究院助理教授郑珍龙主持。复旦大学陆卓然助理教授研究发现卖家经常面对平台仿冒产品来与他们竞争的问题,他探讨了通过平台和卖家之间的关系契约来解决此类问题的可能性。厦门大学陈德麟助理教授研究了委托人该如何同时最优地设计团队生产技术及绩效工资。这种联合设计可以为委托人带来最优性和稳健性之间的良好平衡。辽宁大学何真瑜助理教授展示了一种新的多边匹配。与传统多边匹配市场不同,买家和卖家需要通过代理人才能联系,因此,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名代理人。该研究证明了在可替代性和拒绝契约无关性的条件下,稳定匹配集是非空的。
会议第三个单元为“产业组织的应用及进展”的展示,由辽宁大学王伟光教授主持。辽宁大学张骅老师研究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在线社交平台网络积极情绪的影响,并发现 ESG评级可以调节这一关系。中国农业大学颜建晔教授建立了一个模型来探究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药品价格决策和销售活动,研究结果表明,两票制确实在全国范围内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但幅度较小。他发现了两票制以销售费用的形式将处方回扣从药品分销部门向上转移到生产部门。南京大学潘丽君副教授建立了一个考虑搜索摩擦的二级价格歧视的双寡头竞争模型,并考虑了消费者对质量和匹配价值的品味的异质性。她发现搜索成本的降低可能反而会使消费者受损。香港科技大学黄阳光助理教授研究了数字平台跨行业收购,发现这类收购分流了研发的财政资源,减少了数字平台的创新。
本次会议特别设计了政策讨论专场,主题为《数字经济与产业政策》,安排在第四个单元。讨论由辽宁大学高明副教授主持,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陈勇民教授、山东大学林平教授、辽宁大学谢地教授、辽宁大学刘文革教授担任与谈嘉宾。主持人和四位嘉宾主要围绕三个主题进行了探讨: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外延、中国数字经济面临的最重要问题、经济学者在数字经济治理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中应发挥的作用。陈勇民教授认为,从狭义上来说,数字经济包括直接生产和提供数字产品的行业以及间接支持数字技术的行业;而在广义上,所有与数字产品和技术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可以纳入数字经济的范畴;经济学家要真正弄清其中具体市场的运转规律,促进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林平教授提出数字经济通常可以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前者是利用数字技术生产产品或服务,后者是对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经济学家要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加强对数字经济产业组织问题的实证研究,尤其要关注政策对创新的影响;治理和监管政策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照搬其他经济体的政策。刘文革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涉及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在市场中价值体现的各个方面,其中的数字产业化部分应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技术水平。谢地教授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信息技术手段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全新经济形式,数字经济的发展关乎产业结构的重塑,产业数字化需要结合适当的产业政策,走中国自己的路径。嘉宾们还与参会的其他学者就市场机制设计、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振兴东北经济等话题共同进行了饶有兴趣的讨论,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会议第五个单元为“产业组织的前沿进展及政策应用”主旨演讲,由辽宁大学刘文革教授主持。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陈勇民教授介绍了对搜索引擎等数字产品的系统预装设计中涉及的竞争、福利以及监管问题的最新研究。他指出,当两个搜索引擎通过竞标方式争夺系统预装地位时,虽然质量较高的产品通常会获胜,但它也会因为消费者面临转换成本而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低的效用(例如更多广告)来获利。出人意料的是,通过监管来增加分配给竞争对手的预装份额往往会提高企业利润并伤害消费者。将预装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虽然会对消费者有利,但也会进一步损害处于弱势的企业。因此分配预装数字产品的政策分析面临着非常微妙的福利影响问题。山东大学林平教授介绍了针对评估“猎杀式收购”的竞争影响而设计的一项“协同效应检验”。他指出,这类收购能够提高福利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协同效应超过一定的阈值,而这个阈值是与研发后的产品市场单边效应成比例的。“承诺继续”的救济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猎杀式收购,而“产品线剥离”救济措施可以阻止导致福利降低的非猎杀式收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田杰棠研究员的报告分析了数字经济的规律、政策及产业组织问题。他指出,数字经济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领域,为了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需要加快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动企业数字化;要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流动起来;还要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与实体经济紧密融合。
会议第六个单元为“数字经济的前沿进展”的展示,由辽宁大学张胜强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孟大文教授分析了社交网络上存在从众玩家和私人信息时的最优契约问题。他首先刻画了最优合同与完全信息情况的差异,然后分析了有预算约束情况下以缩小最优和次优效率差距为目标的有针对性干预问题,最后讨论了私人信息的不确定性对于分配结果和效率的影响。北京大学吴泽南副教授报告了关于多维度差异化定价与市场竞争的研究。他分析了消费者具有与品牌相关(忠诚度)以及与品牌独立(挑剔度)的两个维度的偏好的水平差异化寡头市场,发现利用所有信息的价格歧视策略或者只利用忠诚度信息的策略均可实现消费者剩余的最大化,然而只利用挑剔度信息的价格歧视策略总是带来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龚强教授就供应链中数字技术的机制与影响进行了报告。他利用博弈论模型分析了数字供应链相较于传统供应链的优势劣势,尤其考虑了不完备合约带来的影响。他区分了可验证与不可验证信息,其中只有前者可以在数字供应链的信息记录者间中达成共识。他发现,如果供应链上采用数字技术的企业数量足够多,而且记录信息的质量足够高,数字供应链所达成的共识就可以趋近于现实世界中的真实信息。在相反的情况下,企业则应通过传统技术来控制风险。
六个单元的讨论交流结束后,李建培院长对本次会议中各位专家学者的学术分享和政策讨论进行了总结,并表达了对各位与会专家学者与幕后工作人员的感谢。
本次会议为中外专家学者搭建了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探讨对策的高端学术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为推动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发展探索了国际化新思路、注入了新动能。